受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2月25日15时依法向社会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①:鹰潭市天洁东路北侧嘉鹰湖畔居西区11号楼05号(1-2层)房地产。有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264㎡,框架结构,规划用途为营业房。有土地证,使用权面积43.5㎡,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原评估价:459.8万元,现参考价:367.9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标的②:鹰潭市天洁东路北侧嘉鹰湖畔居西区11号楼06号(1-2层)房地产。有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234.68㎡,框架结构,规划用途为营业房。有土地证,使用权面积38.5㎡,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原评估价:394.37万元,现参考价:315.5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上述标的先整体后分拆拍卖,整体拍卖优先。
二、对竞买人的要求:
1、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支付能力。
2、自然人竞买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须提交法人登记证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拍卖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拍卖地点:鹰潭市华侨饭店5号会议室。
五、联系电话:拍卖公司:0791-88515888、15070866699(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0701-6432698、13607019598(
六、即日起可咨询、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2月23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梅园支行,账号:14391601040001440),并于拍卖会前持保证金交款凭证、有效证件及报名资料费500元/份(不退)到拍卖公司(鹰潭市月湖区梅园东路都市名门31栋1单元701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领取拍卖文件。
七、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须按有关程序、规定报名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鹰潭法院网、江西法院网、本公司网站www.jxgxpm.com及中拍协网等媒体登载。
本拍卖标的的详情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页面拍卖公告之附件。
江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