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月6日15时在鹰潭市华侨饭店会议室,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依法向社会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以下标的均位于鹰潭市站江路以西、胜利西路以南美亚汇金广场南区1号楼,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有《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号:850420-2311-2015-112404,土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约37年,所在楼层:1/33,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商铺。
序号 |
商铺编号 |
测绘号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109号 |
01019 |
约58.29 |
438.27 |
50 |
2 |
112号 |
010112 |
约56.43 |
424.28 |
50 |
3 |
113号 |
010113 |
约58.17 |
437.36 |
50 |
二、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相应的支付能力。自然人竞买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须提交法人登记证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三、联系电话: 0791-88515888、15070866699(
四、即日起可咨询、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月5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梅园支行,账号:14391601040001440),并于拍卖会前持保证金交款凭证、有效证件及报名资料费500元/份(不退)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领取拍卖文件。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须按有关程序、规定报名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公告同时在《鹰潭日报》、鹰潭法院网、江西法院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本公司网站www.jxgxpm.com及中拍协网站等媒体登载。
本次拍卖标的的详情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页面拍卖公告之附件。
江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