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承诺书
江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拍卖人为南昌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制定的拍卖文件,包含《拍卖公告》、《拍卖规则及特别规定》、《竞买承诺书》、《过户及提车须知》、《拍卖车辆清单》等文件共 陆 项 壹拾伍 页,并查阅了本次拍卖会其他相关文件资料,本人(单位)对本次拍卖会所有文件资料及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本人(单位)严格遵守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和约定,现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5月14日上午9:30时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雄州路29号会议中心会议大厅举行的南昌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并按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要求办理竞买登记及入场手续。本场拍卖会标的详见《拍卖车辆清单》,但以现场展示车辆的现状为准。
现本人(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单位)完全了解、认可《拍卖规则及特别规定》等拍卖文件的内容,若竞买成交,本人(单位)将严格按照拍卖文件的条款执行;
二、拍卖人将其知悉的拍卖标的瑕疵和风险已全部告知本人(单位),本人(单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状况。若竞买成交,本人(单位)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瑕疵(包括一切显性瑕疵或隐性瑕疵)和拍卖风险,并自愿独自承担因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三、若竞买成交,本人(单位)完全同意《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内容,拍卖成交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支付:
本人(单位)于拍卖成交次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付清以下款项:①拍卖成交价款,②成交价0.11%的买受佣金,③过户或提档手续费:1200元/辆。未交纳购置附加税或购置附加税证遗失的车辆,购置附加税的补缴和补证的费用由本人(单位)承担。
五、本人(单位)若违背或未能兑现上述承诺条款,自愿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即履约定金)或已付款项由拍卖人没收,并自愿独自承担一切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竞买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手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